AVS分布式类集群编码系统1.3

请仔细阅读AVS分布式类集群编码系统《协议》

    本《协议》是联合信源数字音视频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下称“联合信源”)与被授权单位之间关于AVS分布式类集群编码系统1.3(下称“软件”)使用许可所订立的协议。

1 知识产权声明
  1.1 AVS分布式类集群编码系统1.3是由联合信源公司独立开发。相关的一切版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 “软件”授权范围
  2.1“软件”仅限于被授权单位在公司内部进行测试移植及制作节目源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
  2.2 保留权利: 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联合信源所有,使用者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取得联合信源的书面同意。

3 “软件”使用须知
  3.1 使用者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协议》使用本“软件”。使用者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3.1.2 对于本“软件”相关信息等,未经联合信源书面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擅自借助“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等。不得使用本“软件”获取不正当利益。
  3.1.3 使用者不得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2 使用本“软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协议,对于使用者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 “软件”使用者负全部责任,一概与联合信源无关,导致联合信源损失的,联合信源及合作单位有权要求使用者赔偿,并有权立即停止向其提供使用许可,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3非经联合信源或联合信源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联合信源无关。

4 法律责任及免责
  4.1 联合信源特别提请使用者注意,联合信源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联合信源拥有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断软件许可的权利,如有必要,联合信源将书面通知使用方。
   4.2 使用者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联合信源有权视使用者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法律追究等措施。
  4.3 使用本“软件”由使用者自己承担风险,联合信源及合作单位对本“软件”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默示的或法令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的适用性、无病毒、无疏忽或无技术瑕疵问题、所有权、和无侵权的明示或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联合信源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其他条款
  5.1 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5.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使用者和联合信源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使用者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联合信源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联合信源版权所有,保留一切解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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